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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作者: 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2月21日,烟台市委、市政府公开《烟台市贯彻落实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11月1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见附件)。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执法,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城市、美丽烟台。

  《整改方案》确定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不打折扣、深入扎实地推进整改落实。实施清单式调度、挂图式作战、台账式督办,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二是依法依规,杜绝“一刀切”。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适时公开整改信息,坚决不搞“一刀切”,不简单“一关了之”。三是压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沓整改。严格考核和奖惩,倒逼责任落实。

  《整改方案》强调,要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拓展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加快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市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市控重点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88%左右,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1.8%、26.1%、12.5%、13.8%以上。

  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6个方面21项措施: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面源污染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五是以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倒逼新旧动能转换。实行项目建设和严控污染物排放综合决策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推动重点行业改造提升,将“腾笼换鸟”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策略。六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好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四是强化销号管理。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对完成整改的任务严格审核验收,并按要求进行公开。五是强化舆论监督。积极营造生态环保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烟台市将牢牢把握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附件:《烟台市贯彻落实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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