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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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