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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解读

作者: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2021年5月3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海洋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更加科学、高效的指导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升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水平。

  一、修订背景

  根据国家要求,2014年我省制定了《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行动计划》的印发,对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使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初步构建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省的经济社会、自然生态、文化理念等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工作需要有必要及时更新情况,修订《行动计划》。

  二、修订情况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更新了内容和数据。系统总结更新了过去10年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对生物多样性现状、自然保护地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12个方面的5700余个基础数据进行了校核和补充。二是谋划了8个战略任务。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整合原有战略任务,谋划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等8个方面的战略任务。三是调整部分优先区域。保持15个陆地优先区域和15个海洋优先区域个数不变,对优先区域的命名进行了调整,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重点突出了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等优先区域。四是优化部分优先行动。将原《行动计划》24个优先行动中的9个进行了整合,4个与新要求不符的进行了删除,新增加1个优先行动,最终确定了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等10个优先领域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法规标准体系等16个优先行动。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行动计划》共包括生物多样性现状,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与挑战,保护战略,优先区域,优先领域与行动、保障措施等六大部分。

  (一)生物多样性现状。详细描述了我省陆地、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等内容,分析了当前我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现状。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与挑战。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制度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研究工作,就地保护工作,迁地保护工作,生物安全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执法、公众参与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10个方面系统总结了过去10年我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从政策体系、资源家底、现代化管理体系等3方面提出我省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问题。从森林、湿地、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现代化发展进程、生物安全、生态环境等7方面分析了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按照国家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最新要求、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草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中方立场等,提出未来10年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目标,谋划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网络、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等8个方面的战略任务。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划定了15个陆地优先区域和15个海洋优先区域,结合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调整了优先区域的命名。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国家重大略,重点突出了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等优先区域。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行动。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相关部门规划、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综合评价和动态监测、建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单等10个优先领域,并制定了完善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法规标准体系、开展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编目、发布山东省中国特有物种名单等16个优先行动。

  (六)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政策、提高实施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交流与合作以及引导公众参与等6项措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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