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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19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19年03月01日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张波司长,向大家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介绍生态环境部近期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积极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在京签署两部门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此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将有力促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壮大。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此前,生态环境部已与全国工商联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工作,联合起草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18项重点举措,共同谱写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篇章。

  二、启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筹备工作

  2019年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会议地点确定为云南省昆明市。会议决定成立COP15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会议要求,要积极做好筹备工作,全面履行东道国义务,确保举办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目前共有196个缔约方。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公约》,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缔约方大会(COP)是《公约》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制,每两年举行一次,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缔约方大会决议对缔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国于2016年3月向公约秘书处正式提出申请举办COP15。2016年12月,我国获得了COP15主办权。COP15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大会将确定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制定2021-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方面积极推进COP15筹备工作。一是尽快组建组委会、执委会和执委会办公室,并启动相关工作;二是会同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筹备机构,积极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迎接公约执行秘书对大会场馆和接待能力的核查,商讨《东道国协议》;四是研究提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国方案。

  三、“清废行动2018”取得积极进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长江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2018”),共排查发现长江经济带11省(市)78个地级市问题点位1308个,截至2019年1月31日,除4个问题因工程量较大正在整改外,1304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9.7%。对368个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移送行政拘留1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人,对1507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累计投入19.61亿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801.25万吨,新建规范化垃圾填埋场69个。

  通过“清废行动2018”,基本消灭了沿江地区脏乱差的现象和沿江、沿河违规倾倒、堆存固体废物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预防了长江沿线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有力震慑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沿江群众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部署开展 “清废行动2019”,并实现长江经济带126个城市全覆盖,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固体废物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努力促进沿江各省市真正做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下面,请张波司长介绍情况。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 张波

  张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长期以来,各位都十分关注、关心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和大家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先通报一下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之后再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组建生态环境部,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党中央决定打好水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我部会同各地各部门印发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渤海综合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方案),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黑臭水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到2018年底,36个重点城市1062个黑臭水体中,95%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实现攻坚战年度目标。据不完全统计,36个重点城市直接用于黑臭水体整治的投资累计1140多亿元,共建设污水管网近2万公里、污水处理厂(设施)305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415万吨,有效提升了水污染防治水平。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涉及的10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4.9个百分点,为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专项行动过程中,共收到3000多条群众举报信息,新闻媒体发表200余篇报道,有效传导了压力和动力。

  二是持续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长江经济带县级城市、其他省份地级城市水源地进行排查,共发现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存在6251个问题,其中6242个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有效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截至2018年底,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累计调水223.9亿立方米。

  三是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建设。超过97%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比2015年《水十条》实施前提高40多个百分点。

  四是认真落实改革举措。组建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深入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改革,探索优化水功能区和水环境控制单元管理。联合水利部全面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压实地方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2018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达到71%;劣Ⅴ类降低1.6个百分点,达到6.7%。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V类降低0.4个百分点。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碧水保卫战开局良好。

  尽管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城镇和工业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流域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水生态环境风险居高不下。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攻坚战任务艰巨繁重。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黑),力争通过两年努力,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二是基本消除重点区域劣V类国控断面(消劣),到2020年,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三是强化污染源整治(治污),开展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及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四是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源),全面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乡镇级水源地排查整治。五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制),面向“十四五”,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近期韩正副总理重点考察了洱海保护治理情况,请问目前生态环境部针对洱海这些重点湖库水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如何,治理难点在哪里?

  张波:你提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我们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难点,洱海是我们国家重点湖泊之一,洱海和其他的湖泊一样走了一个相似的历史路径,若干年前水质是非常好的,随着周边的城市、工业、农业的发展,污染物排放量越来越多,尤其是流域的生态破坏问题比较普遍,这就使得湖泊的环境承载力逐渐下降。

  目前看我们国家的湖泊水质总体是在改善的。你提到的洱海,多年前是II类水,后来一度变成III类水,一直到2017年还是III类水,去年水质改善为II类。但是目前难点在哪里呢?首先要巩固提升工业、城市的治污成果,第二必须突破农业的面源污染防治。再有,必须在深刻认识湖泊流域生态功能需要的基础上,明确和落实空间管控要求,这一点应该十分坚决。原则上每一个湖泊,每一条河流,都应该有生态缓冲带,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不能直接跑到水边上来,一定要给湖泊和河流留出一定的生态缓冲带。河湖水面上的养殖、捕捞、航运等生产活动,不能以破坏生态的代价来进行生产,这需要以河湖保护推动转型发展。

  从整个流域上讲,还要做好污水垃圾综合整治,不能一场大雨把河流两边的垃圾都推到水里来,这方面的综合整治难度也还是蛮大的,这些都是各地下一步工作难点也应当是重点。

  中国日报记者:近日,贵部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请问贵部将如何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张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工作,全国人民都高度关注,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昨天生态环境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发改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做了讲话,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

  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这个行动计划,大致上是一个“1+8”的工作架构,“1”就是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我们将发挥好协调服务督办的作用,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要分好工,我们也会及时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将召开调度会,实行滚动管理,工作滞后地区有关负责同志要亮亮相,对下一步该怎么办表个态;好的地区也会介绍经验,有关情况都会向社会公开,也欢迎大家到时候参加我们的调度会。对一些工作推动特别困难的地方,我们会去开现场会,加强指导帮扶;工作开展好的地区,我们会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全局性问题,我们会开及时开一些研讨会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8”就是生态环境部为落实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将开展八个专项行动,通过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工作。这八个专项行动的方案材料已经摆在会场了,大家可以参考。

  一是开展劣V类水体整治,对长江流域2017年底的12个劣V类国控断面,通过整治今年争取消除7个左右,明年再消除剩下5个左右,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当然我们也希望有条件的地方把省控、市控劣V类断面也消除掉。

  二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能由水利部划转至生态环境部,切实打通了“岸上和水里”。小小的排污口整治为什么这么困难?以往排污口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原环保部门管的是排污单位,企业厂区边界的排污口比较清楚,但出了厂界后,污水具体怎么走不太关心;水利部门管入河排污口,对“到底谁在排”不太清楚。尤其是对于很多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往往责任不清,甚至存在浑水摸鱼现象。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从“查、测、溯、治”四个方面先在江苏的泰州市和重庆的渝北区开展了排查整治试点,其他城市“压茬式”推进,取得经验后在全国逐步推开。

  其他还有“绿盾”专项行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废”专项行动、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这八个专项行动是我们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

  经济日报记者:有的污水处理厂因为出水超标被处罚后喊冤,认为是进水浓度超标造成的,应该免责。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张波:你讲的这个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我注意到前段时间还有一场这方面的官司。其背后反映了各地在PPP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深层次的原因。这件事我们稍微做一点分析,大家就看的很清楚了。

  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只要接纳了这个污水了,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标排放,这是法律责任。如果有其他原因导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就好比说你把我撞倒了,给我造成了损失,我肯定先追究你的责任,你说是那个人撞你导致的,你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不能因为那个人撞的你,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

  第二,大家都要敬畏法律,既然污水处理厂有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的责任,那么污水处理厂在接受来水的时候就要特别小心。如果接纳的工业废水太多,有毒有害污染物太多,没有把握处理达标,就要谨慎接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实质是如何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来实现公共服务目标,这个也是PPP的核心。公共的服务目标,要通过市场主体来实施。所以要想合作好,实现公共目标,双方必须有智慧、有担当、有道德。有智慧就是各方要把可能出现的情况搞清楚,不能糊里糊涂的就签合同;有担当就是政府要有政府的担当,企业要有企业的担当,通过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来激发和保障市场主体发挥决定性作用。

  比如说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企业,是专业机构,在建污水处理厂之前就应该调查评估污水来源,这个工作不能少,而且很重要。PPP合同中要明确哪些污水可以进,哪些污水不能进,或者治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进,如果发现有可能某些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就应该提前在PPP合同里面说清楚,这些废水我要拒绝接收,或者要接收的话要给他一个纳管标准,只有满足了纳管标准才能入管网。同时政府部门要维护和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权利,一旦PPP合同上规定了纳管标准,监管部门就要按照标准去监管相应的工业企业。污水厂自己也要加强监管,要建立相应的技术手段。发现了问题要及时报告政府部门。如果报告了,并且有事实依据,有关监管部门不处理、不作为,污水处理厂可以起诉政府部门。这就体现了各方的责任,就会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

  前段时间一些PPP合同出现问题,多数都是因为政府、企业都想尽快把项目建起来,但没有把可能产生的问题搞清楚、想明白,一旦发生问题就互相推诿,有的甚至是PPP合同约定的事项也得不到认真执行,这就涉及到合作双方的道德问题。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标排放,这是法律规定,这个问题不应该有争议。

  第三,我们提倡工业企业首先应该进相应的各类工业园区,将工业废水纳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并达到相应的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我们不提倡工业废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如果能够明确分开就不会出现刚才说的这一类问题。

  新京报记者: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通过撒药、填埋河道等急功近利的方式治理,请问生态环境部会不会出台具体的整治细则?针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会不会加强问责?下一步将如何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张波:感谢您提出这个黑臭水体整治问题。去年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确实打得很辛苦,但是成效还是蛮明显的。大家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反弹。我想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正确认识黑臭水体整治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黑臭水体整治这样的攻坚战,一方面是人民立场的体现,它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群众有强烈的呼声,所以我们就要解决,这是我们共产党执政的一个特点。

  第二,我们通过整治黑臭水体,改善了环境,你看起来是整治的黑臭水体,其实下游的断面、河流、湖泊整体上都得到改善。通过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带动整个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所以环境意义很大。

  第三,对城市转型发展意义也很大。这几年所有黑臭水体整治成功的地方,不仅老百姓点赞,环境改善,而且周边形成新的经济隆起带,无论是政府、老百姓还是市场主体都受益了。仅仅36个重点城市,不完全统计投资1100多个亿,这还不说带动的相关投资。把城市一些脏乱差的地方变成美丽的地方,对招商引资、房地产方方面面都有带动作用,所以整治黑臭水体是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共赢的结合点,也是我们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一个有力的着力点。什么事情只要大家认识到它的重大意义,这个工作就容易到位了。不是别人要你干,而是你自己就想这么干、就该这么干,所以我们特别希望方方面面都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把要我干变为我要干,我们上下结合,形成合力。要想不反弹,提高思想认识是第一点。

  第二点,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我们会和住建部门一起,和媒体朋友们一起,和老百姓一起,严格督查、实事求是。即便是已经治好的黑臭水体,只要老百姓有意见,我们现场核实属实的,依然会列入国家整治清单,继续督促整治。不是说整治完了,就万事大吉,不是这样的。我们会紧盯不放,去年这个时候,我说过一句话,不获全胜不会收兵。即便2020年以后,我想这项工作依然会紧盯不放。搞形式主义的,想通过一些简单的方式蒙混过关,我看没有指望,这件事情只能扎扎实实的做。

  整治标准是什么呢?实际上很清楚,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黑臭水体文件,那里面标准很清楚,首先水质上要达标,优于轻度黑臭的标准。第二,居住在周边的老百姓,群众满意率高于90%。这两项达到了还不算,只作为一个形式上的督查指标,还要从实质上看,因为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我们要看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了没有,你靠什么措施来解决。所以督查工作为什么特别费劲呢?就是我们的督查人员会到现场看管网怎么铺的,打开井盖看管网流的是清水还是污水,污水处理厂进的是清水还是污水,整个处理厂是不是运行正常,垃圾到哪儿去了,既有形式上的督查,又有实质督查,标准很严格。当然在督查当中还要坚持实事求是,有一些问题是历史形成的,多少年的历史欠帐,让这届党委政府担起来,他们非常辛苦,要多给他们一些理解和支持。所有积极整治黑臭水体,并取得明显进展的,都应该为他们点赞。

  界面新闻记者:有媒体报道,自去年12月起,珠峰封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绒布寺以上核心区域旅游。请问消息是否属实?目前珠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和改善珠峰生态环境?

  刘友宾: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珠峰生态保护工作,会同西藏自治区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制定并严格实施《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了《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巡查,对珠峰大本营5200米以下区域旅游景点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建立专门队伍定期清扫转运垃圾,组织高山环保队对珠峰大本营5200米以上区域垃圾进行专项清理;三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在珠峰保护区北大门至珠峰大本营沿线设置垃圾箱,安放修建生态环保厕所、移动厕所、旱厕等,并为每支登山队配备便携式马桶。目前,珠峰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定日县城至珠峰大本营道路沿线区域已无明显生活垃圾堆积和污水乱排现象,登山线路周边的垃圾得到初步管控。

  近年来,随着珠峰保护区旅游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游客人数持续增加。在珠峰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旅游活动,不仅违背《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也不断给珠峰保护区带来生态环境压力。为进一步规范珠峰旅游活动,强化珠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2018年12月5日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宣布“从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绒布寺以上核心区旅游”,并将涉珠峰保护区核心区的旅游帐篷营地搬迁至S515省道绒布寺附近公路两侧100米以内的实验区。新的旅游中心营地与之前相比仅下撤2公里,不影响游客观赏珠峰美景。我们认为,西藏自治区依法禁止核心区旅游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是对珠峰生态保护的有效措施,应该值得肯定和称赞。

  珠峰保护区始建于1988年,珠峰专业登山活动在保护区成立前就早已存在。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加强了对登山活动的管理,一是严格管控和压缩登山人数,降低人类活动干扰;二是每年对登山组织者、登山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环保培训;三是建立登山环保押金收缴制度,要求每名登山者必须携带8公斤垃圾下山;四是对登山路线周边的垃圾持续开展清理,逐步解决历史垃圾遗留问题。

  对于广大旅游爱好者来说,美丽神秘的珠峰无疑是令人向往的“诗和远方”,但珠峰的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和呵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珠峰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强化珠峰登山垃圾清理,做好旅游和登山活动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保护好珠峰这一珍贵自然遗产。

  澎湃新闻记者:关于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问题,部分省份存在漏报的情况,请问这个核查结果如何?另外,有一批饮用水水源地撤销了,请问对于撤销的水源地,将来将如何管理?

  张波:两个问题,我都简单的回答一下。第一个,在去年确实有一些地方有漏报工业园区的问题,一些地方有的不够重视,另外有些地方也心存侥幸,针对这样的问题,环保部组织了专门的排查工作。新闻媒体也很给力,做了全面报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据我所知,相关地区的省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很多主要负责同志都做了批示,有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处理。刚才我说的2411家就是已经补上漏报的工业园区后的总数,是最新的数字。另外对于这些漏报的工业园区,也都督促他们尽快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目前97%以上的工业园区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还有少部分园区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对于这类园区,也基本上采取了限批措施。

  刚才你说,少数饮用水源地做了调整,这也是一种处理方法。我去年讲过这个问题,饮用水源地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先有了工业企业、再有了城区、再有了饮用水源地,历史上是这么发展来的;这样就会导致水源地的布局不合理,工业园区、城市有些就座落在饮用水源的涵养区上,导致水源地保护非常困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么把这个城市搬走,可城市搬走了,饮用水源地的意义何在?要么就得调整饮用水源地。有些城市权衡之后就寻找新的饮用水源地,新的饮用水源地布局比较合理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前段时间,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总体规划出炉,请问白洋淀水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张波:白洋淀地处雄安新区,保护好白洋淀对雄安新区建设千年大计意义重大,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和河北省政府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都非常重视。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生态环境部成立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随后又指导河北省编制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制定了大清河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协调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白洋淀周边开展“洗脸工程”。白洋淀周边还有一些脏乱差等生态环境问题,如污水坑塘、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还比较普遍,“洗脸工程”为白洋淀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河北省也大力推进白洋淀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制订出台了白洋淀流域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治理的八大工程和生态提升六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白洋淀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梳理白洋淀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加大羽绒、制鞋等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78个淀中村、淀边村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工程,开展了农家乐的综合整治。

  总之,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白洋淀的生态环境保护初步取得积极进展。这几年白洋淀的水质总体在明显改善,水质类别由劣V类改善到IV类,但距III类水质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指导地方开展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雄安新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路透社记者:今天早上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统计公报,显示煤炭消费量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2019年国家有计划出台经济激励政策,是否会对减排产生影响?

  刘友宾:首先感谢你给我们带来一个好消息。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刚才你讲2018年最新数据,我这儿也有一个数据跟你说的是吻合的,2018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降低4.0%,超过年度预期目标0.1个百分点,较2005年累计降低45.8%,降幅超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

  中国有句古话叫“一诺千金”。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始终立足国情承担自己的环境责任和义务,信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承诺。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事务,履行我们所参加的各项国际环境公约,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认真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保顺利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北京晚报记者:我们注意到,饮用水源地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请问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保障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水?

  张波:饮用水源的问题是相当复杂的,过去我谈的主要是城市的饮用水源,就已经很复杂了,农村的饮用水源更复杂。一方面,城市水源存在的一些问题农村也有,另一方面,农村的水源情况非常不平衡、千差万别、量大面广,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特别谨慎。如果完全照搬城市水源的整治规范,按照统一的要求对农村水源进行整治,我们担心难以落实且易造成“一刀切”,导致一些地方工作陷入被动。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今年我们会用半年的时间深入调研,进一步明确农村水源保护技术规范,今明两年,将以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以此逐步带动其他规模的农村水源保护工作,共同保障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引发舆论关注。请问在“放管服”改革下放环境审批权限的背景下,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发挥环评作用?

  刘友宾:环评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的制度,执行这么多年来对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从源头预防生态环境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大家知道去年对环评法进行了修订,有些同志担心是不是放松了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就是要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环评法修改后环评绝不会“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对环评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不仅不会放松,而且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从严监管,确保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一是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依法实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一旦发现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

  封面新闻记者: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两起督查执法人员廉洁纪律的问题。请问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如何强化纪律要求,保证督查人员廉洁执法、规范执法?

  刘友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任务非常艰巨,责任非常重大,使命非常光荣,必须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铁军就要有铁的纪律。

  我部在组织实施强化监督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纪律,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作为强化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纪律约束,规范执法行为。

  前段时间我们通报了几起违纪案件,得到了广泛关注。这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坚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决心。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强化纪律要求。

  一是加强廉政纪律管理制度建设。2017年以来,我部陆续制定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明强化督查工作纪律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的通知》《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廉政纪律再提醒》等工作文件,要求各单位和参与强化监督工作的同志严明纪律、遵规守纪、以案为鉴,坚决落实廉洁纪律有关要求,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持续开展廉政纪律教育。我部在强化监督培训中设立专门课程,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检查廉政手册》,作为培训内容和教材,发送到每位参加强化监督人员手中,通报廉政问题典型案例,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强化监督开始前,要求各组签订廉政承诺书;监督过程中,我部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定期提醒工作组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监督结束后要求提交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表。

  三是坚决严查廉政案件。我部将继续加强督办检查,对接到的来信、来电等反映强化监督中廉洁纪律问题线索,第一时间通过现场调查、谈话问询、函询等方式组织开展调查。坚持双向查处,既查受贿者,也查行贿人,既查吃请的,也查请吃的。一经查实,坚决要求人员派出省(市、区)生态环境厅(局)及所在单位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把典型案情和处理情况向全系统和社会公开通报,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案为鉴,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惩处一个,警示一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注意到,今明两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将达到90%以上,请问这个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当前黑臭水体治理的难点是什么?

  张波:今明两年主要是解决地级城市黑臭水体的问题,实际上去年在解决重点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的同时,也对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做了一些抽查。我们督促地方开展了省级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省级就是重点针对地级市。今年开始,国家重点转到地级城市上来,并不是说前几年这个工作是空白的,前几年这个工作也在抓。所以今明两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地方是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今年全国达到80%左右,长江经济带达到80%以上,明年都达到90%以上,这个目标我们是有信心的。当前的工作难点依然是城市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说到底还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是历史遗留的问题,这届党委政府要还上这个帐,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有资金方面的,也有技术工程方面的。好在这几年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提供了一些比较可操作的好的经验做法,为地级市的黑臭水体整治奠定了好的基础。目前情况看,总体上进展还是顺利的。

  央广网记者: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在长江经济带和渤海地区启动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请问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有哪些重点难点?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波:刚才我在开场白当中大致也谈了一下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在长江经济带和渤海地区开展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通过积累经验,建立一整套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再全面推开。排污口排查整治是一件特别复杂的事情,试点工作重点是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

  第一,是“查”,首先要把排污口底数摸清楚,查明白。过去我们主要管理工业和城市废污水排污口,重点也放在了规模以上排污口上,这两类排污口相对要好一些,这次排查是要把所有的入河入湖的口子,排水口,排污口都查出来,一网打尽。包括过去没有全部纳入管理的城市雨洪排口,农业种植业等退水口,及一些很散的小排污口,因此排查后数量会有大规模的增加,排查工作很辛苦。

  第二,是“测”,就是测一测每个排污口是什么情况,排的什么水,有哪些污染物,这个相对简单一点,但是工作量大。

  第三,是“溯”,就是查清污水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这个工作最困难,因为这里面情况非常复杂,你要分清是谁排的,责任主体是谁。有的是工业企业一家的排污口,相对简单,有的是排污管线上有人私接了排污口,借用人家的排污管道来排污,这种情况你单纯追究某一个企业的责任人家就有意见了,因此你需要把其他排污单位找出来,还要把各自责任说清楚。有一些排污口搞不清是谁的,历史上没有留下排污口资料,也没有管线图资料。所以分清责任是下一步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难点。当然分清了责任后,我们还要分门别类明确管控要求,这也是一个挑战。

  抓住了排污口,就抓住了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通过这个关键从水里倒推上去,分清责任,分类整治,就会为我们水生态环境改善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所以即便这项工作很难、很辛苦,我们也要下决心做到底。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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